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時程規劃 氣候變遷 能源使用及排放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政策 水資源管理 廢棄物管理
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時程規劃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於 111/06/28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 年 3 月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已討論核定本公司與合併報表子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時程規劃案 - 『本(母)公司及集團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之細部時程規劃表」和「盤查組織架構及職掌』,並同日轉呈董事會核定之,已符合主管機關要求 - 本(母)公司及集團(含各子公司)須分別於 111 年 6 月底前及 112 年 3 月底前完成前述盤查及查證時程規劃之規定。

  1. 時程規劃
    盤查個體 預計自我盤查起始年度 預計外部確信起始年度
    法規
    (50 億以下)
    本公司
    (比照 50 ~ 100 億元)
    法規
    (50 億以下)
    本公司
    (比照 50 ~ 100 億元)
    本公司(母公司) 114
    (115 揭露)
    113
    (114 揭露)
    117 原 116 提早至 114
    合併報表子公司及其聯屬公司 115
    (116 揭露)
    114
    (115 揭露)
    118 原 117 提早至 115
    • (1)本(母)公司為因應已提早一年,已在 111 年第四季編組完成,112 年展開初盤,並同步接受外部顧問專家輔導,113 年正式盤點,114 年將接受英國標準協會(BSI)現場稽核驗證。
    • (2)集團內子公司將比照本(母)公司提早一年,已在 112 年第四季完成編組,開始接受顧問專家輔導,並將於 113 年展開初盤,114 年正式盤點(爾後每年皆需要),並於 115 年接受英國標準協會(BSI)現場稽核驗證。
  2. 112 年度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時程規劃執行情形,永續發展委員會已於 113 年 1 月 31 日審視公司 112 年相關執行進度報告。請參閱附件